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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绩效工资有望年前下发 捐资助学款不返学校

日期:2009-12-16 09:05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河北教育资源网点击数:4313次
        不少中小学教师翘首以待的义务教育

  四部分组成绩效工资

  今年教师节

  据了解,各区县将按照“限高、稳中、补低”的原则制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具体方案。记者近日从本市部分城区教委获悉,近期不少区县正准备召开学校布置会,具体安排绩效工资改革方案。“大家还有彼此观望的心态,都不愿意第一个出来做。”一位城区教委负责人表示,估计12月31日前下发“应该差不多。”

  学校全部创收都将上缴



  部分中小学校负责人透露,实行绩效工资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所有的创收都将上缴政府。过去部分学校有些房屋对外出租,今后出租房屋将逐步收回,有关创收也将淡出。

  记者昨天从海淀、石景山等部分区县获悉,实行绩效工资后,学校的所有开支都将纳入预算,全部由国家进行拨款。目前义务教育择校的重要渠道——“捐资助学费”将不再返还给学校。

  【绩效工资·影响】

  学校招择校生动力受限


  业内人士分析,按照有关规定,社会的捐资助学款不得和中小学生入学挂钩,但在实际操作中,借助捐资助学名义进行择校的现象并不鲜见。目前的操作流程是,社会的捐资助学款直接交给区县教委,区县教委依据一定比例返还给学校,各区比例不一,有的区是75%,有的区是50%。捐资助学款的返还,客观上为接收“择校生”的中小学校带来一笔不菲的收入。“一旦取消捐资助学款的返还,学校招收择校生的经济动力将受到很大的限制。”( 罗德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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