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法规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2条规定,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这一条文是此次修订新增的内容。根据该条的规定,不论何种犯罪行为,只要是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均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 “党员领导干部”的范围是什么?什么职级算领导干部?2015-11-26 14:21
• “有关规定”是指哪些规定,是否可以明确列出?2015-11-26 14:16
• 怎样的同学会会被视为违规组织?2015-11-26 14:08
• 中纪委析党纪突出问题:与国法混同、纪法不分2015-11-23 22:09
• 坚持高标准 守住底线 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一)2015-11-21 08:07
• 四川:以画承廉 图解《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2015-11-21 08:05
关注一中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