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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第一中学特困生资助实施办法

日期:2010-05-05 15:24作者:changshuqing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3989次

为使有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特困生减免学费办法。

    一、减免条件:

    1、父母有残疾,家庭特困的;

    2、父母下岗,家庭特困的;

    3、单亲家庭特困的;

    4、父母双亡家庭特困的;

    5、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特困的。

    二、审批程序:

    1、个人填写“沧州市第一中学特困生申请表”;

    2、父母所在单位(村、乡、街道办等)开具证明信;

    3、班主任老师核实,签署意见;

    4、政教处按照特困生减免条件和困难程度,确定减免款数。主管校长签字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通过。

三、审批时间

特困生资助费用每学期审批一次。  

 四、资助人数

受资助学生一般不超.过学生总数的4%。

五、资助款数

每年资助特困生与奖励优秀学生的款数,不超过当年收取学费的2%。   

200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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