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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教育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09-11-30 16:29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市教育局点击数:3179次

石油分局、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沧州市教育局2009年教育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县(校)实际,抓紧制定各自的年度工作要点,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二○○九年四月二日

 

 


沧州市教育局

00九年教育法制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以教育普法为基础,以依法治校评估和示范校创建工作为抓手,强化全系统广大干部师生的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积极推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自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维权化,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行政行为,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构建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一)河间、肃宁、孟村、海兴、开发区、临港区、港城区、南大港通过省依法治校评估;

(二)创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10-15所,市级示范校20-30所。

三、重点工作

(一)扎实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1、加强领导,加大力度,把依法治校作为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纳入教育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2、以制度建设为根本,进一步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制度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学校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管理体制和“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新机制。

3、继续抓好依法治校达标县、示范校创建活动,力争申报8个县(市、区)全部通过评估。

4、加强教育维权工作,在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高中阶段以上学校进一步规范学生处分程序,规范开展校内教师、学生申诉受理工作实践;

5、依法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6、加快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步伐尽快建立起学校学校按照章程自主办学的新机制。

7、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增加教育工作透明度,把推进政务公开、校务公开作为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继续抓好校务公开示范点建设。

8、依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确保招生、收费、学籍管理、发布招生广告、办法文凭等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坚决纠正各种乱办班、乱招生、乱收费等行为。

9、召开依法治校工作总结表彰大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工作

  1、切实抓好法制教育“四落实”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工作。

2、按照上级有关部署精神,进一步抓好“法律进机关、进学校”活动的组织实施。

3、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组织参加省第三届 “树立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的全省大学生“走向法治”演讲比赛。

4、组织高校开展“讲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干部、师生争取处理权利义务关系,依法行使权利,履行法定义务。

5、组织好12·4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三)、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机关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工作机制和程序,依法规范教育行政行为。

2、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建设,加强行政许可效能建设。

3、进一步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及时有效的查处各种教育违法案件,维护教育工作正常秩序。

4、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申诉工作制度,抓好复议、申诉案件的受理工作。

5、组织好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知识考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6、按省厅要求,做好其他各项教育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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