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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生活要求

日期:2009-01-21 07:27作者:changshuqing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3067次

 

   为使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充实的寒假,现对同学们提出如下要求:
     一、 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法纪法规。
     1、明辨是非,远离毒品,不吸烟,不喝酒,不参与赌博,不进舞厅、酒吧等一些高消费娱乐场所;在公共场所有良好的礼貌习惯;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遵纪守法,不做不利于家庭、社会及危害自身身心健康之事。
     2、不进网吧,在家上网要讲文明,增强自护意识,善于网上学习;关心国内外大事,阅读健康有益的书刊,观看情趣高雅的影视节目,自觉抵制不良文化的腐蚀。
     3、提高自我防卫意识及自我防卫能力,燃放鞭炮要注意安全,正确使用家用电器和煤气燃具,检查取暖设施,防止煤气中毒。
     4、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二、 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规律,保证必要的睡眠时间;看电视要适量,讲究用眼卫生,保护视力;积极锻炼身体,培养吃苦耐劳、坚韧不拔的品质、增强体质;注意饮食卫生,不到人群聚集的地方,防止疾病传染。
 三、 制定作息时间和学习计划,在寒假中要认真总结学习情况,查漏补缺,认真完成寒假作业。毕业班学生更应明确学习目标,自觉高效利用时间进行复习,尤其是加强薄弱学科的复习,为高考打好扎实的基础。其他年级学生利用假期进行社会调查和读书探究活动。要多读健康有益的书籍,拓宽知识面,提高人文素养。
 四、开展“孝敬长辈尽孝心”和“关心社会献爱心”活动。 “孝敬长辈尽孝心”活动的要求是:在家庭中对长辈有礼貌;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我当一天家”活动,学会持家理财;勤俭节约,不乱花钱,不向长辈索要“压岁钱”。“关心社会献爱心”活动的要求是:至少参加一次社区内的公益活动,为社区内的伤残人员、贫困家庭做好服务;节约零花钱向“希望工程”和“扶贫工程”捐一次款。假期结束时,每个学生应提供家长的评价或参加社区公益活动的证明。(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将记入学籍挡案)
     五、 放假、开学时间安排。高一、高二年级自元月18日(腊月二十三)起放假,2月10日(正月十六)下午学生返校,2月11日(正月十七)正式上课,报到时应缴寒假作业、寒假生活评价表以及社会实践(调查)、社区服务活动登记表。高三年级元月22日(腊月二十七)放假,元月31日(正月初六)下午5:00前返校,2月1日(正月初七)上课。
                                                                   沧州市第一中学
                                                                    200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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