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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国哀悼遇难者 放射人性光辉见证生命尊严

日期:2008-05-19 20:44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2444次
举国哀悼遇难者 放射人性光辉见证生命尊严


5月19日清晨,肃穆的天安门广场下半旗为汶川地震死难者志哀。
  中评社北京5月19日电(记者 张迎春分析报道)昨天,国务院决定,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今天,13亿中华儿女开始为汶川大地震中的死难者举行举国志哀,下午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鸣笛、鸣警报。与此同时,奥运圣火传递也将暂停三天,幷禁止一切公共娱乐活动。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首次为自然灾害遇难者举行全国默哀,也是中国上下五千年为死难黎民百姓举行的最大规模的哀悼活动。

  国旗为平民而降,让逝者安息,让生者前行。从今天起,国人不仅仍要尽最大力量搜救那些依旧幸存的同胞,从今天起,人们不仅仍继续以最大热情捐助赈灾,同时,人们也要以实际行动去深深地悼念地震中的遇难者,灾区的重建。

  目前,汶川地震遇难者的数字仍在增长,截至18日14时,这个数字是32477人。刺痛人心的地震死亡数字正在越来越大,废墟下生命的奇迹越来越渺茫。这不仅是数以万计家庭的巨大不幸,也是共和国以及13亿中国人的国殇。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说:“中国人民为自己的同胞因强烈地震失去生命而深感悲痛。”而且,根据权威部门估计,这个黑色的数字最终可能要超过5万。汶川地震的震级已由7.8级修订为8.0级,最大烈度达十一度,危害程度超过唐山大地震。

  今天,是汶川大地震中遇难者的“头七”。在中华民族传统的哀悼氛围中,举国降半旗致哀,国人用全民族的眼泪,悼念这次地震灾害中的罹难者、在救灾中的牺牲者,更用全民族的意志,昭示中国对每一个普通生命的极大尊重。地震夺去的生命已经无可挽回,但政府要通过对死者表达至上尊重的仪式来传播救人的坚定信念,体现国家与民众生死与共的立场:坚持把生命放在第一位,决不放弃任何一个营救生命的机会。
 
人们不会忘记,灾难发生后两小时内,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就已飞赴灾区第一线指导抗震救灾,在抗震救灾的前四天里,“温家宝几乎是把大半个国务院搬到了四川”。温家宝从一开始就明确:救灾的核心是救人;在所谓72小时的国际公认“黄金救援”时间之后,温家宝仍然要求,救人还是重中之重,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用百倍的努力,绝不轻言放弃。5月17日,胡锦涛在震中汶川强调,哪些地方掩埋的群众多,就要把专业救援队伍赶紧派往那里,把生命探测仪等先进设备及时送到那里。由此,一个又一个的生命奇迹接连出现。

  1998年特大洪灾之后,即有学者吁求降下五星红旗哀悼死难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早已明确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可是,10年过去了,其间的伤亡与灾难,始终不曾让这样的法条得以实现。

  这一次,数万公民遇难,灾情不可谓不惨重,不幸不可谓不痛切。为地震死难者降半旗,顺应了民意,体现了对生命的极大尊重,是对“以人为本”理念的最好昭示,是承认公民地位的制度进步之举。

  通过那一刻全国性的鸣笛,那一刻的全民低头默哀,我们的心和脉搏一起跳动,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中国精神在共同呼吸中完成了一次伟大的凝聚仪式 ——尤其是那一刻举国的国旗半降,国旗象征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是联系民众和国家的情感纽带,国旗半降国民默哀,国家与国民同在,国家、国民同所有受伤遇难的人紧紧抱成一团,这会对当下处于危急时刻的抗震救灾产生巨大的精神激励。

  当不可抗拒的天灾袭来,造成大量同胞不幸遇难的悲剧发生后,中央政府以13亿同胞名义,举行全国悼念仪式为遇难同胞志哀,将给予遇难者亡灵以莫大安慰,对遇难者家属以莫大慰藉,对生者以莫大激励。全国哀悼日,将更加激励国人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与凶暴的震魔抗争到底。我们相信,此举必将更大地唤起民间的救灾热情,动员起更强大的民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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